哈尔滨市2012年招聘64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12月10日报名

2013-05-08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哈尔滨市201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意见》(哈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哈尔滨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哈尔滨市城区非农业户口;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招聘计划


  8个城区648个社区各招聘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道里区108人,道外区116人,南岗区137人,香坊区110人,平房区25人,松北区24人,呼兰区38人,阿城区90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市社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时间,定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日9: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


  道里区:道里区工程街126号(道里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4557503,联系人:郝宁;


  道外区: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道外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咨询电话:88962138,联系人:张松涛;


  南岗区:南岗区海城街140号(南岗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214室),咨询电话:86211126,联系人:陈颖;


  香坊区:香坊区珠江路1-2号(311室),咨询电话:82113372. 联系人:赵治宇、李志军、刘伟;


  平房区: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平房区政府一层126室,民政局地名政权科),咨询电话:86805301,联系人:方琳;


  松北区: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松北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咨询电话:88107361,联系人:韩枫;


  呼兰区:呼兰区北二道街53号(呼兰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咨询电话:56868088,联系人:吴景明;


  阿城区:阿城区民权大街99号(阿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咨询电话:53734427,联系人:孟令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仅限到一个区报考。


  4、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须填写《哈尔滨市2012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由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出具在社区正式工作的经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市、区),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六张。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各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社会工作及时事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2日,9:00时至11:00时。


  4、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成绩并列,相应增加面试入选数量。12月23日由各区公示笔试成绩。


  5、加分。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加2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5分(每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三)计算机能力测试


  由各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自行安排,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面试


  1、由各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作废)。


  3、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1月12日,由各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4、2013年1月13日由各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五)考核


  1、笔试、计算操作、面试成绩按4: 2: 4的比例确定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被聘用者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由各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后,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订合同。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内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3、建立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在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5名,缺岗时进行递补,有效期为一年。


  哈尔滨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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