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工作部署,为做好2012年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现就面试人选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抚远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招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步人选。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联系电话:0454-2137779;0454-2132454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历认定页面、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照片的《201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2012年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doc
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