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哈尔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补充招聘公告(试行)已发布,预报名截止时间:3月11日 上午11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哈尔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补充招聘公告(试行)公布如下:
2016哈尔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补充招聘公告(试行)
为确保市民诉求渠道畅通,受理员队伍稳定、人员充足,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适时开展雇员补充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充原则
电话办出现雇员空缺时,可随时自行组织招考,单次补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男女比例根据需要设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有关工作皆由电话办负责,将雇员补充结果报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备案。
二、招录渠道
采取在政府网站、媒体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雇员;与各大高校招生就业处合作,面向大学应届毕业生定向补充招聘雇员;定期参加各大高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社会组织举办的大型现场或网络招聘会补充招聘雇员;其他补充招聘雇员渠道。
三、用人条件
(一)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及自身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能力及自身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三)其它条件: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及汉字录入能力,哈尔滨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具有哈市居住条件(工作能力及自身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测试公文写作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2.面试:测试汉字录入及进行结构化面谈,按3:7比例计分,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和考核。考试合格者,参照我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进行体检和考核;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补充雇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表现优异的可续签合同。按照哈人社发〔2015〕233号文件精神,雇员工资为238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电话办为雇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薪酬调整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点击下载》》
预报名截止时间:3月11日 上午11时
预报名地点:行知楼733室
联系人: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