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公告解读

2016-05-18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黑龙江省关于开展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于5月18日正式发布,本次计划选调150名应届毕业生,与2015年选调人数相比,增加了50名。笔试定于6月中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与《申论》。与2015年相比,笔试科目少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告中还有哪些地方值得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第一时间为您解读。
  一、选调人数增加
  2016年黑龙江计划选调150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而2015年选调人数为100名,2014年选调人数也为100名。今年选调人数增加50名,但全省各高校推荐总人数控制在1000名左右,考录比例达到67:1。这意味着本次招录考试竞争会更加激烈,考生需要提前准备,方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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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变化不大
  本次计划选调15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范围为2016年黑龙江省内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
  选调条件与2015年相比,对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连续年限由半年变为一年。具体为:

学历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经历

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其它

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选调报名程序要关注
  2016年选调报名程序突出院校推荐、资格复审等。在笔试环节前,选调报名程序为:
  (一)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5月20日至5月29日)
  1.个人申报。各高校动员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2016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2.初审把关。各院(系)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
  3.确定推荐名单。各高校党委汇总院(系)推荐情况,严格把关,按照本校推荐名额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本着引导毕业生回家就业、回乡创业,扎根基层、锻炼成长的原则,各高校在报名推荐环节要优先考虑报考生源地的学生。同时,注重推荐农业、林业、畜牧、城镇建设、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
  1.二轮选报。6月2日17:30前,各高校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龙江先锋网”选调生招录专栏,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及时报送本校党委组织部。6月6日,二轮选报后的各高校推荐人选信息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每个县(市、区)报考人数与招录数量达不到5:1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减少招录岗位,
  2.准考证打印。6月7日8:30至6月8日17:30,人选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环节变化大
  2016年选调考试笔试环节变化较大大。笔试科目由2015年《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3科变为2016年《综合素质测试》、《申论》2科,取消了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的考查。
  根据15年考试反馈信息,《综合素质测试》考查的题型主要有单选、多选、判断、填空、简答、心理测试、案例、材料写作(侧重公文写作)等。《申论》是给定材料,根据要求进行作答,侧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概括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面谈主要了解人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
  温馨提示:
  1.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
  2.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
  3.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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