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聘4名辅导员公告

2016-09-05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聘4名辅导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日至9月30日。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发到报名邮箱中。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10月15日8:00-11:30、13:30-17:00。地点:农垦职业学院办公楼315室。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聘4名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拥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江北大学城中心地带,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资产总值5.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0余万元,馆藏图书69.9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学院教学实训与科研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网络系统完善。开设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护理、会计、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3个专业,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11个、卓越农业人才培养专业2个。在校生8700余人,专任教师353人,兼职教师274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2人,双师素质教师270人,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72人,省级教学名师、新秀和能手10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境外培训经历教师50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黑龙江省骨干高职建设优秀院校、黑龙江农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黑龙江省食品类专业教指委会长单位。
  二、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四)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其本科时期的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不含专升本和联合办学学生)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日至9月30日。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发到报名邮箱中。报名时需注明所报岗位,联系方式需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简历中的照片需为近照。
  2、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10月15日8:00-11:30、13:30-17:00。地点:农垦职业学院办公楼315室。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一寸近照一张。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发放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先笔试后面试,具体时间、要求请关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kzy.org.cn)的通知。
  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入职人员心理健康测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学院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学院工作,待遇与学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88127107(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监察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琳、冯志丹
  联系方式:0451-88122167 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660号。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一日
  点击下载》》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