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非教师岗位毕业生招聘启事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非教师岗位毕业生招聘启事公布如下。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非教师岗位毕业生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度招聘计划及相关规定,现就本校非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录取时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大学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勤奋敬业,稳重踏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健康状况良好。
(三)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若北京市毕业生落户政策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小于27周岁或博士毕业生年龄小于30周岁的,以落户政策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外语基础,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五)一般岗位报名须取得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或北京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成绩,且不低于中央机关或北京市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线标准,待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公布。
经学校批准的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岗位,应聘报名时可不要求公务员考试成绩,但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主要包括要求土建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岗位;要求经济学博士毕业生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且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等重点核心期刊上有较好发文记录的学术编辑岗位。
(六)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7年学校计划招聘非教师岗位毕业生若干名,包括管理职员岗位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
(一)管理职员岗位主要从事教务、科研、人事、外事、办公室及党团学事务等方面管理工作。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编辑出版、图书资料、会计统计、工程实验等教学辅助和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二)专业要求
京外生源:经济学类、法学类、新闻学类、社会学类、工商管理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电子与信息类、心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科技信息与管理类、数学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京内生源:除京外生源所限定专业中类外,还包括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图书信息档案学类、电工类、管理工程类、预防医学类、轻工粮食食品类,以及其它人文社科类专业。
备注:京内生源指毕业生已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即由本科起连续攻读至今未间断学业,毕业生高考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或当前学历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北京落户的。
(三)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毕业生接收计划数量和实际情况,适当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做出调整。应聘者所学专业不符合以上专业中类要求的,也可申请并先行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入围人员符合学校岗位调剂或新增岗位要求时,可申报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举办宣讲会。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将于2017年1月5日下午3:30在中国人民大学北区食堂4层421报告厅举办2017年度非教师岗位毕业生招聘宣讲会,届时将对招聘政策、岗位要求和具体流程等做出详细说明。
(二)网上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将于1月中旬开通网上应聘申报服务。应聘者请于2017年2月16日(含)之前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及填报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ruc.edu.cn/)。
(三)学校初步审查应聘者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公务员成绩、毕业生类别等。初步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无法参加测试。在此期间,新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已审查通过的申请不能修改;被驳回的申请可以按照要求修改并重新提交。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申请状态。
(四)2月21日左右,学校公布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请应聘者及时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
(五)2月25日(周六),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试,参加人员应携带打印出的申请表单、公务员成绩单及身份证。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应用、外语水平、多项能力测验(含校情校史)等。
(六)3月上旬,学校公布通过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和具体岗位需求,通过测试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申报具体岗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3月中下旬,各单位组织差额面试,原则上面试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5,不足1:5的,学校可按专业中类进行调剂。各用人单位应当成立招聘工作组,组织本单位面试。如有需要,也可进行专业笔试。面试一般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结构化或半结构化形式。
(八)4月中旬前,各单位按等额或差额比例向学校提交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须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处(部、院)务会等集体决定,如有必要,可安排一至两周实习。学校同时安排体检、政审。
(九)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陆续进行网上公示。
(十)5月底前,学校与拟聘用人选陆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 010-82509035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