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应该收费,但目的不是为了收费,而是治堵治霾,是让城市更美好。这也是收费的逻辑起点。
据报道,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小组会上,在谈到治理“大城市病”中的“交通病”时,市政协委员、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以后停车方面将统一管理,目前正完善相关立法。但根据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停车都要付费。
从实际来看,尽管北京之前就已对非居住区实行了停车场分类,全面实现了差别化停车收费,但有些路侧仍能免费停车。这与交通部门“停车都要付费”的规定不符。
停车应该付费,置于北京治堵治污等形势下,似乎不难想象:停车付费,本质就是“以出行成本制约机动车流量”,而落实停车都要付费,意味着价格杠杆手段的全面铺开。之前将私家车停在单位大院里的情况,也将得以改变。
但对停车进行收费利益牵涉面挺广、影响范围甚远,也会增加很多车主的负担,所以也要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以前期工作到位赢得社会认可。
首先,那些以往可能免费的路侧等不能再免费停车了,也要避免乱收费。以往有些地上道路未纳入统一管理,却成为乱收费的孳生地,乃至成黑停车场。今后对其收费后,必须对停车收费标准、区域等级费率等加以有效规范,遏止无序无标准的乱收费。而这类标准的制定,得广泛征求民意,虑及民众诉求,将治堵治污之需跟民众接受度结合。
其次,停车都要付费,不等于哪都能交钱停车,对那些路边停车位等的设置,事先要科学规划,征求民众尤其是相关各方(如附近商户、居民等)的意见,不要将其纳入统一停车管理后,车位划设却影响附近道路、城市规划功能的发挥。
收费还得注重便民。在移动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生活习惯的当下,有关方面也不妨与时俱进推出类似于“互联网+停车收费”的平台或软件,把市区相关停车位建设情况和收费标准等纳入其中,并在线呈现停车位使用情况,开发实现预约停车功能等。而对于停车费管理主体和具体使用,在纳入财政后,也要进行细致化、系统化公开。
目前北京市已在石景山区两条街道试点路侧电子收费,不是用咪表,而是采用视频桩或地磁两种车位检测设备感应车辆进出,停车的市民可自助移动支付。这是北京第一次提出停车费纳入市级统一账户管理,也有利于有效监管巨额的停车收费。希望这类技术更全面、更有效地利用。
当然,全面实施停车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收费,而是治“交通病”等。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不少委员提出了建议,如委员耿晓冬提出引入集约型停车方式,建大型仓库式停车场,把边角地方利用起来;委员萧鸣政建议为小区建公共停车房。可以肯定,解决汽车保有量跟停车位的供需矛盾,别光盯着地上道路,还要多向优化车位供给要答案。至于缓堵,则需要在路网设计优化和公交优先策略上继续狠下功夫。
也只有用善治化公共治理,夯实对停车收费跟治堵治霾之间的关联,也避免随意收费,它才能获得市民们的广泛理解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