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能源局考试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已公布,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国家能源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综合司政务公开和网信保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1201) |
117.5 |
106111830113 |
108111451602 |
110111141303 |
132113030115 |
139111500201 |
综合司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1202) |
128.9 |
115111090813 |
129142210304 |
147144030823 |
161111221527 |
819139041628 |
电力安全监管司发电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2201) |
114.5 |
104139014614 |
104144021403 |
108137031115 |
164112121323 |
164133136528 |
电力安全监管司电网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2202)(0401003001) |
122.1 |
104111831212 |
104111870503 |
人事司干部任免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3201) |
125.5 |
104111290726 |
154111902710 |
221141265527 |
313141315220 |
905111800908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dongxl@nea.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66037578。
2.邮件标题:“×××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司××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5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6037578或发送扫描件至dongxl@ne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中国职工之家饭店A座4层25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D1出口)。
(三)面试有关要求
面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备查核。
六、专业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4:30前到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北京中国职工之家饭店A座4层25会议室。
(三)考生携带材料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拟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97350,010-63416320
传真:010-6603757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家能源局人事司干部三处,邮编:10003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