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同等待遇人员4人招聘公告已公布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8:00至6月25日16: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同等待遇人员4人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待遇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拥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江北大学城中心地带,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资产总值5.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0余万元,馆藏图书69.9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数字资源量6500GB。建有校内实训室2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3个,办学条件优越。学院设有六个分院,开设33个专业,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10个、卓越农业人才培养专业2个。在校生8700余人,专任教师349人,兼职教师275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8人,双师素质教师276人,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76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新秀和能手10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境外培训经历教师50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黑龙江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黑龙江农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五十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培训了2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誉为垦区经济管理人才的基地、小幼教师和白衣天使的摇篮。先后荣获黑龙江教育战线“三育人”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安全和谐校园和农垦总局劳动模范单位、总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要求统招专科的,其毕业院校应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要求统招本科和统招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时期的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不含专升本和联合办学学生)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研究生学历的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8:00至6月25日16:00。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的扫描件打包发到报名邮箱中(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所报岗位”,联系方式需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简历中的照片需为近照。
2、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会同相关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6月28日9:00-16:00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学历、学位还需提供认证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和一寸近照一张,到学院办公楼315室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发放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学院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学院工作,待遇与学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88127107(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梅、梁琳
联系方式:0451-88122167 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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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二O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