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伊春市嘉荫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7日-2017年6月29日,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嘉荫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荫县乌云镇等七个乡镇服务中心,是嘉荫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数量:共计23人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乡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身体健康,具有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具有伊春地区户籍(2017年6月1日前取得的户籍);
4、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7日-2017年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室,电话:0458-2689192,联系人:张春玲。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户主及本人页面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三张;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在资格审查表上填注,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不能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工资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半年,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落编手续,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嘉荫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