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鹤岗市双创办、市电商办联合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01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7黑龙江省鹤岗市双创办、市电商办联合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8月3日至8月7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市场报名(鹤岗一百对面)。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中心2018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点击订购)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黑龙江省鹤岗市双创办、市电商办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是承担全市创新创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指导部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为电子商务、经济学、金融、中国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8月3日至8月7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市场报名(鹤岗一百对面)。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寸纸质照片5张及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版照片,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面试原则上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成绩以百分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考核与体检
  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由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统一组织。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自工作之日起,工资3000.00元/月,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美琪 咨询电话:0468—3230505
  手机:13115640806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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