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23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已公布,报名时间:11月9日-12日,每天9:00-16:00。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2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教材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7年黑龙江事业单位复习用书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研究决定,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益一类,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和为煤矿安全监察服务的煤炭工业相关统计。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江街99号。
  二、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详见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公告: http://www.hljmkaj.gov.cn。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为黑龙江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4.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工作岗位安排服从组织分配。
  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历次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0月24日09:00至11月6日17:00登录网站(http://www.hljmkaj.gov.cn)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11月9日-12日,每天9:00-16: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国煤宾馆7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吉林街84号)。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3张。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2科,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考生视为放弃。
  注:准考证由我局统一制作电子版,发至各考生邮箱自行打印。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5分者不予录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在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布综合考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采取差额体检和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满为止,补录工作只能进行一次。
  我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察阶段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5608013、0451-55608081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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