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及助理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18、19日休息)。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2、助理人民调解员4名。
二、薪酬待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制。
1、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人民币。
2、助理人民调解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
3、基本工资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个案补贴按齐齐哈尔市相关标准实行。
4、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5天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5、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日、法定假日。
三、工作职责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纠纷调解;
2、提供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3、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实,依法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4、协助和引导医患双方在无法调解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入诉讼程序;
5、协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6、向市卫计委、市司法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