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16日,每天9:00—16:00。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中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市直机关、县(区)公开选调4名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纳入行政(事业)编制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科级报考人员(含行政和事业编制正、副科级,事业编制正、副科级需任职1年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科员报考人员需具备公务员身份,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5、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16日,每天9:00—16:00。
(二)报名地点
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大庆市东风路19号市政府大楼2414房间)。
(三)报名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填写《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大庆组工网站(http://www.dqzzb.gov.cn/)下载。
2、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和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县区科级干部还需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3、近两年起草的重要文字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四、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分值权重为7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分值权重为3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注重考察实际文字综合能力。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借调试用及调入任职
根据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并借调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岗位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人选调入后,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赵丽红(0459—4607780)、李骥(0459—6375236)
中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