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推荐选调生通知已公布,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8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党委、总支: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选调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荐我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积极引导我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选调生推荐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和各有关学院配合完成。
三、推荐数量和对象
1.推荐数量:学校推荐名额为130名。
2.推荐对象:学校2018届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毕业时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体包括:校、院(系)学生组织(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传媒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学生干部或在校、院社团联合会等组织下设的协会中担任副会长以上的学生干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支委会、党支部支委会成员。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五、选调推荐程序
(一)部署动员和宣传(3月5日)
3月5日,召开部署动员会,解读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和学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召开毕业生党员动员部署会议,对毕业生党员就业情况进行摸底,摸清符合条件底数、报名意愿底数和思想状况底数,保证通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一名毕业生。
(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6-7日)
3月6-7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考《2018年选调生招录计划安排》的岗位情况,如实填报《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各学院编制《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3月7日11:00前,各学院将《推荐表》(正反面打印)《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同时,报送《推荐表》上同版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
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对其现实表现、思想状况、职务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毕业生在校期间违纪情况和学习成绩进行复审;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部门对毕业生学生干部经历进行复审;由党委组织部对毕业生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对毕业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推荐资格。
(三)校内选拔和公示上报(3月8日)
3月8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推荐名额,不再进行校内选拔;如人数多于学校推荐名额,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
3月9日,根据报名和学校笔试情况,按照《通知》要求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经在校内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二轮选报和笔试(4月5-15日)
3月23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
3月25日17:30前,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龙江先锋网”选调生招录专栏,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
3月26日17:00前,各学院将修改后的《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修改部分标红)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月30日,二轮选报后的推荐人选信息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
4月16日8:30至20日17:30,推荐人选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月21日,选调生笔试。此次选调生笔试与全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
笔试、面谈、组织考察和体检、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及选调生管理和使用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六、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在职数限额内,任职定级为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选调生工作是事关龙江未来干部队伍的基础性工作,是为龙江干部队伍积蓄后备力量的“源头工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调生推荐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有关要求,将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要扎实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毕业生报名。部分毕业生由于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一名毕业生。
(三)严格把关,责任到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行,严格审核毕业生报名资格及《推荐表》《汇总表》信息,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以免延误而造成整体工作无法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杜绝麻痹大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 系 人:贾海涛 黄月明
联系电话:55190552 55190498
中共东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