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任教师50人招考步骤

2018-06-1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8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任教师50人招考步骤
  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15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6日(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3、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3)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3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5)2018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限户籍岗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宝清县域外在职教师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4、报名费200元。
  5、6月2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命题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小学岗位试卷相当于中考难度水平,高中、初中岗位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设5分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含60分)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30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发布
  7月10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3、面试内容。
  面试为模拟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教学内容、规定备课时间、地点,模拟教学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五)总成绩折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思想作风、综合素质及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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