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自己住好房父母住危房”法理难容

2018-08-03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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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
“自己住好房父母住危房”法理难容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指出,凡家庭有安全住房,而部分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危房的,必须立即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7月31日《湖北日报》)
  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儿女住新房老人住旧房、自己住好房父母住危房的情况比较常见。前一段时间,网上爆出,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一名92岁的老人,被儿子儿媳关进猪圈生活好几年的事情;还有,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一99岁老太住在猪圈、厕所旁边的窝棚里,衣不蔽体生活不能自理,而老太儿孙成群却无人过问。事实上,不仅仅在农村,就算在城市,许多老人不但不能与子女住在新房里,而是被子女安排住在车库里。正因为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有关部门认为“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这是个人的私事,没有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去进行约束。
  荆州市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指出,凡家庭有安全住房,而部分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危房的,必须立即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确因个别老人存在“穷家难舍、故土难离”传统思想而不愿搬离的,子女必须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障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这为儿女如何赡养老人划出了“底线”。
  实事求是地讲,老人跟儿女住在一起,不仅吃住等生活习惯不一样,年轻人更想要自由一点。再说,年轻人结婚等肯定要房屋新一点,装璜等要上档次一点,因而,老人与子女不住在一起也说得过去。但这不是绝对的理由,在老人完全可以自理的情况下,老人与子女分开过是可以的,但不能让老人独居在危房里,子女必须把老人的房屋修好,保证绝对的安全。如果老人年纪大了,生活不能自理了,那就不能让老人独居,子女必须与老人住在一起,尽到照顾和赡养的义务和责任。荆州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实际上是在敦促那些子女履行法定义务。
  谁都会有老去的时候,尊重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把子女养育成人不容易,现在老了,不管从感情上还是从道义上,不管是从义务上还是责任上,子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让年迈的老人独居危房实际上是对老人的虐待。荆州对“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危房”说不,实际上也在提醒各位子女,如果自己对待老父老母不好,老父老母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自己对父母好一点,孝敬一点,可以给自己的子女做出示范,把这种好做法传承下去,也意味着自己在年老后,会过上一个幸福的晚年。
  “自己住好房父母住危房”如果不及时发现,不加以阻止,那就是政府的失职。荆州的做法,不再把如何赡养老人当作民众的私事,而是当作一件社会大事,当成党委政府的本职工作,是一种尽职。当然,荆州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不能只停留在发《通知》这一层面,而是应该监督执行到位,不能让这个《通知》只是作为一种形式。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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