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城镇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2018-08-20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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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城镇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人员;
  4、县内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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