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始建于1958年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全院下设13个研究院所、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参与发起组建了国家黑木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省化学、生物工程、微生物、自动化学会的主办单位。建院以来,坚持以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为切入点,调整优化科研布局。在催化反应工程、精细化学工程、有机高分子材料、功能复合材料、微生物学、微生物药物学、核探测技术及核电子学、辐射物理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决策支持系统、植物学、生态学、园林植物学、能源化学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建院以来共获得科技成果2000余项,取得专利350余项、软件著作权2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8项。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和人才强院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助力龙江经济发展,我院拟于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省科学院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投送简历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主要科研成果等资料,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此次人员招聘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或考核的方式开展。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六)试用期。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资等有关待遇。
四、享受待遇
(一)鼓励支持独立科研创新,对有自己研究领域的人才,在团队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教育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对被录用的优秀人才,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根据我院实行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给予相应的待遇。
(三)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一事一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成
联系电话:(0451) 82621400 82600109
电子邮箱:hljskxyrsc@163.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黑龙江省科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01
原标题:黑龙江省科学院 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