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共5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9年毕业生)。黑河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4日至2000年11月23日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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