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0人,现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黑龙江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宾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护理分院、农林系、机电工程系、动物科学系、建筑工程系、经贸系等。开设护理、生物制药技术、园林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空中乘务等40多个专科专业。是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kkjxy.org.cn)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 12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网页,如实填报并上传《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doc》。将《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教登记表》、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扫描件发送的邮箱。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院人事处会同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试讲)。
2、笔试: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命题并批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以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经北大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五险、住房公积金及校内绩效工资等与在编职工相同的待遇,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姚老师
咨询电话:0451-53980631
监督电话:0451-53980678
电子邮箱:QALCD@163.COM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 1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