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26

2018-11-30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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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2.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3.“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这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中哪项要求?
  A.职能科学
  B.守法诚信
  C.执法严明
  D.权责法定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B项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知,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处于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当选;A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包括伪造货币罪在内的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排除;C项不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知,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D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
  2.B【解析】A项中,“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故张某需要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是十五周岁,“过失”导致他人伤残,不在上述法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犯罪行为之中,故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C项中,“醉酒”不是免责情形,且周某是“二十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周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D项中,“聋哑人”也不是免责情形,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3.D【解析】“权责法定”是指权力机关的权力和责任都由法律规定,即对权力机关而言,“法不授权不可为之”。题干中“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正是体现了“法不授权不可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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