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牡丹江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之规定,阳明区司法局会同阳明区人民法院、阳明公安分局、华电公安分局,通过名额确定、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确定人选七个环节,经阳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3位同志为拟任命人选,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亚君(女)于 萍(女)万丽丹(女) 马永刚
马殿文 王 晶(女)王志国 王继全
史 岩(女)付常丽(女)刘玉保 关智心(女)
孙向臣 孙彦华(女)李壮飞 张 承
张 敏(女)张 影(女)张成波(女) 张幸臣
张桂英(女)周 莉(女)周 贵 周凤梅(女)
姜月发 柴 霞(女)高井洋 高永兴
董颖杰(女)程元颉 褚 艳(女) 管荣波(女)
颜 鹏
公示期自12月8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任命人选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对匿名来电、来函等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53—6321737。
阳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