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强化事业单位人才梯队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结合讷河市实际,现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高校优选生”147人。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类别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讷河市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
2、讷河市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人。
(二)专业类别
管理学-电子商务、会计审计、农林管理
理工学-环境及自然保护、林业工程、农业工程、水利水电水工
农学-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水产、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在校生或生源地为齐齐哈尔地区及周边省、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在校生,并于2019年6月至8月完成全部学业,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硕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我市招聘的“高校优选生”,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列入后备干部重点培养。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在讷河政府网发布简章,受理网上咨询、报名,并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到各高等院校举办招聘会。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登录“讷河市政府网”(http://www.nehe.gov.cn),下载填写《讷河市招聘“高校优选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考生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各一份。报名邮箱、联系人、咨询电话具体情况见《讷河市招聘“高校优选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具体岗位设置详见《讷河市招聘“高校优选生”岗位一览表》(附件4)。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级以上获奖证书以及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学院党委提供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齐齐哈尔籍及周边省、市(地、州、盟)、县(市、区、旗)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或有隐瞒情况、信息不实及其他欺骗组织行为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告知,对审查不合格的及时通知本人。
(四)考试考察。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对入闱人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五)体检公示。对考试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拟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本人及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七)复检。2019年6月至8月完成全部学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进行第二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就业协议书生效。没有按时取得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的,不参加第二次体检,拟就业协议书自动作废。
(八)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派遣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讷河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发放《讷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原标题:讷河市招聘“高校优选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ehe.gov.cn/main/viewDetail.jsp?newsid=124277&subjectid=14379
点击下载>>>
中共讷河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