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鹤岗公安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进程,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此次共招聘辅警130人。其中,男性80人、女性50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保警卫、治安巡逻防控、值班备勤、看护看押任务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的相关警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本人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电子照片各一份,并填写《鹤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将电子照片和报名表的压缩包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详细报名方法在下)
(二)面试
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130名人员参加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要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训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到巡特警支队集中集训,集训测试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每年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及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在网上操作,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毕业证电子照片、特长佐证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各1份,网站下载填写电子报名表(报名表在鹤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hg110.gov.cn下载,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将所有电子照片及报名表统一压缩成压缩包,命名:自己姓名和本人手机号码,将压缩包发送指定邮箱至gajzzb11636@163.com处,工作人员将集中时间对报名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名单将通过鹤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hg110.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2月13日周三上午9:00时至12:00时
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打印版报名表,到市公安局4号楼3楼会议室(南山区北红旗路)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咨询电话:0468-3312401
五、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保障
此次招录的13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人民币3000元(内含五险)。
点击下载》》
鹤岗市公安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