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汤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现有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其中汤原县中心医院22人,汤原县中医院9人,汤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人,汤原县第二人民医院4人, 汤原县结核病防治所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医疗卫生等岗位一线工作;
4、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统招硕士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的专家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等地进行现场招聘。其他省内外医学院校毕业生可以参加以上学校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
佳木斯大学:3月26日 9:00--11:00佳木斯大学体育中心
牡丹江医学院:3月28日 9:00--11:30 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阳光大厅
齐齐哈尔医学院:3月30日 9:00 齐齐哈尔医学院秋实城3楼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4月13日 8:00--12:00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咨询电话:汤原县卫生健康局 0454-7612026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大学学业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高考录取三联单(档案馆盖章)、个人简历、院系推荐表、各类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1份。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在现场招聘高校的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关于开考比例和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护理岗位招聘数量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比例不足1:3的,减少或取消该招考岗位(由面试考核专家组视具体情况而定)。
除护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由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学历、专业、资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由招聘专家组对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考核项目共两项,分别为资历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1、资历评价(40分)
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由专家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各专家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专家组成员在《资历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2、综合素质测试(60分)
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专业知识等。各专家评委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由各专家评委在《综合素质考核表》上签字。
3、核定总成绩
总成绩=资历评价得分+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之和。根据考生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名。如总成绩与学历均相同,以高考录取三联单成绩为准。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按照程序办理落编手续。如考生无法如期获得毕业证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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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