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转任(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
伊春市内中省直机关公务员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可以报考。
2、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科长职位,需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副科长职位,需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满3年(不含试用期)以上,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科员职位,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选调生服务期已满的,可以报考。
(4)县级以下机关新招录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可以报考。
(5)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或提任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2)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报名或现场资格确认中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遴选(选调)及任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5)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