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19-04-17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6人,2019年5月20日完成报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卫生院:
  按照省编办、省卫健委等四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2019年计划为我区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6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现将《爱辉区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黑河市爱辉区委 黑河市爱辉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
  黑河市爱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爱辉区2019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招聘计划。为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9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6名。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范围为爱辉区的5个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
  区卫健局和人社局提出所辖乡镇卫生院拟聘岗位需求计划,由卫健局汇总后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4月15底由爱辉区人社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
  (三)组织公开招聘
  2019年5月20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6月10日完成考试;6月20日完成体检工作;6月30日完成考核。根据黑龙江省2019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登录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网(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登记表,之后到爱辉区卫健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四)应聘方式
  2019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当地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和录取聘用
  2019年6月下旬公示和录取工作。完成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里复核汇总,上报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备案。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区卫健局、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区卫健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经区卫健和人社、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空编的前提下,应纳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宪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振宝 区纪委副书记
  陈国海 区财政局局长
  潘 克 区人社局局长
  李兆良 区卫健局局长
  于长军 区委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卫健局,主任由李兆良同志兼任,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五、相关要求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卫健、财政、人社、编制等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负责具体落实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为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工作和生活环境;要主动与各高等医学院校联系,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区卫健局会同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负责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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