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未就业青年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大多数人实现就业,我区大力开发见习基地,并提供见习岗位。
(一)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社会保险为未参保状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二)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全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张1寸照片。
(三)见习岗位:详见附表中具体要求。
(四)申报地点:各见习基地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见附表。
(五)见习期限及补贴标准:
见习人员见习期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待遇详见附表。
富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