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使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6名驾驶员。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隶属于嫩江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同时担负着全县急、难、险、重及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和使命。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6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牵引车驾驶员另须携带A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SXD09A多功能履带式森防消防车驾驶员另须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嫩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附件1);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9日15:00(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1号窗口)。
3、联系人:柳海涛、秦绪伟、路宏军。
4、联系电话:7612021、7510119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车辆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车辆实际操作:
1、牵引车驾驶员(100分)
考试内容为:A2牵引车科目二考试。
2、SXD09A多功能履带式森防消防车驾驶员(100分)
考试内容为:1无人指挥入、出车库,入、出车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下拖车考试(40分),2无人指挥上下拖车(6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年龄(从小到大)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2019年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2019年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本方案由2019年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链接:
嫩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