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农场消防工作需要,根据农场消防工作实际,面向全场招用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和要求如下:
一、招用人数
招用消防员5人。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农场职工子女,户籍在江川农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消防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为初中毕业)年龄在20-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至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间的男性公民。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具有A2驾驶证的可优先录用。
(二)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1、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或因非法上访被处理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单位、职工群众等方法核查现实表现。
(二)、体检:由农场招聘小组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农场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三)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20%)笔试内容为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等;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长跑和引体向上;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超过1:3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和面试人员。
设定加分项目:
(1)复转军人加5分。
(2)2018年前参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加3分。
(3)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加3分。
四、录用
(一)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对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农场与聘用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五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合格后转聘为正式消防员,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消防员月岗位工资2000元。社会保险等其他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3张。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张,于2019年4月23日至26日前到农场人社办报名。
联系人:白楠 电话0454-8191206。
江川农场人社办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