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2019年5月15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到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报名。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到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三楼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0469-5417203 13946606966 13604584093
3.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2019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3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
(5)《宝清县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6)限户籍岗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的加分政策。
4.报名费45元。
5.6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小学语文、数学达到2:1比例),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急缺学科经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高中、初中的英语、历史、地理、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分学科统一报名、考试,在满足报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录取高中、初中教师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命题。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小学教师岗位试卷相当于中考难度水平;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高中、初中的英语、历史、地理、体育学科和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高中现行教材为主)。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设30分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含60分)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急缺学科经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29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及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小学语文、数学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人社局、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
7月10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看宝清平台上公示。
3.面试内容。
面试为模拟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职业技术学校应聘学科现行教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模块上、下册)。指定教学内容、规定备课时间、地点,模拟教学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模拟教学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因面试
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五)总成绩折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思想作风、综合素质及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