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7年01月01日之后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男性辅警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辅警身高在1.60米以上。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烟花,形象好。
5、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政法、军警、体育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7、具备较强的岗位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政治敏感性,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8、其他履行具体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佳木斯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