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佳木斯市公安局委托,黑龙江恒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录取名单,按成绩和素质择优录取。
2.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东风公安分局派出所勤务辅警20名,男性;
交通警察支队勤务辅警100名,男性。
主要职责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辅助工作,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3.招考条件
0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03年龄为年满20周岁不满30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身高在1.70米以上
0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0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0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任务
07具备较强的岗位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政治敏感性,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08其他履行具体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反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佳木斯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4.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前仔细阅读《2019年佳木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6月11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本人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各一份(拍成电子照片),并填写《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在公告后),将电子照片和报名表的压缩包命名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详细报名方法如下:报名时将准备好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毕业证电子照片、特长佐证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各1份,网站下载填写的电子报名表 ,将所有电子照片及报名表压缩成压缩包,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535823666@qq.com。
三:笔试
符合进入笔试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面试及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后,另行通知。届时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打印纸质版《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及面试,面试环节将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实施。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无异议者,由佳木斯市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岗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云芳
报名邮箱:1535823666@qq.com
报名咨询电话:14794548678
附件:
佳木斯市公安局
黑龙江恒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