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和2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男性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性别及身高:
聘用制书记员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女各1名: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特别优秀的,身高可放宽至163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5.学历:聘用制书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女性为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男性为退伍军人。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爱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402室(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3、考生报名时填写《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蓝底)。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由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组成,总成绩100分,各项分占比重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50%、笔试20%、面试30%。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总成绩100分,各项分占比重为: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
(一)能力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录入方式不限,采取现场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度不低于每分钟80字,准确率不低于90%为合格线,合格者进入面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女性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为100米跑17秒9以内,800米跑3分55秒以内,1分钟仰卧起坐27个以上,10米×4往返跑12秒6以内,立定跳远1.78米以上;男性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为100米跑14秒9以内,1000米跑3分55秒以内,引体向上9个以上,10米×4往返跑11秒6以内,立定跳远2.37米以上,五项同时测试达标者进入笔试、面试。
(二)笔试。笔试一张卷,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等内容,考试时间2个小时。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满分100分。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自我认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礼仪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组织考察
(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工作由爱民区法院按照相关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爱民区法院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合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试用期工资1800元),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453--8909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