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这件事情有效吗?

2019-06-20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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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近几年的考试题我们会发现,考试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只要涉及到一些知识点都会考察的很细,而且通过做题我们会发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考查的频率越来越高,所以今天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知识点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知识点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一】中学生贾某在暑假时到张某开的饭店里帮忙,张某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张某以贾某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贾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B.贾某有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张某共同协商

  C.贾某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贾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B。解析:贾某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贾某有要求该项报酬,故本题答案选B。

  【知识点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注: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二】李某今年17周岁,家里贫困,早早出去以打工为生,后因买手机和朋友借款2000元,无法归还,下列正确的是( )。

  A.由李某母亲承担 B.由李某承担

  C.由李某父亲承担 D.由李某与李某父亲共同承担

  【答案】B。解析: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17岁靠打工为生,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由李某自己来承担,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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