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据南京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南京发布”5月13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购买人才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租赁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三年租金全免;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
【题目预测】
近日,南京市对在南京企业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租赁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三年租金全免;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这一规定引起人们的争议。有人认为,这是留住人才的一个好举措;也有人认为,这会扰乱市场公平秩序。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南京市的这一规定出发点是为了留住人才,有利于城市发展,这点毋庸置疑。但是通过这种“特殊”的优惠来留住人才,不仅不能从根本上留住人才,而且会损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这个办法值得商榷。
最近几年各地城市快速发展,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也日益激增,为了留住人才,各大城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优惠政策,这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从而有利于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但是各地的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却会导致本末倒置。南京市的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在南京企业工作的博士购买人才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这个规定有欠妥之处:第一、扰乱了市场公平的经济秩序。“博士买房,首付按最低比例执行”做法实质上是根据学历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在市场上享受不同的政策和服务,这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二、损害了普通人的利益。毕竟城市的大部分群众属于普通学历,而首付比例因为人才“学历高”变成了高下有别,这种做法其实是损害了普通群众的利益;第三、可能带来攀比之风。南京市的这一举措可能被其他城市效仿,从而为抢而抢,造成人才的浪费;
所以要想真正留住人才,同时确保社会的公平性,首先,政府可以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比如高薪或者补贴的形式减轻人才的生活压力,同时也兼顾到其他人的利益;其次, 各地政府要强化大局意识,调整管理方式,根据城市发展的各行业需求来确定人才引进标准,将人才引进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遏制过度的人才竞争。最后,既要引才、引智,更要用人、留人,要将与户籍相适应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政策同步推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城市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把人才留在当地,实实在在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