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直医疗单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经市公开招聘核准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1《2019年桦南县卫生健康系统直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此次招聘的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医疗事业单位隶属于桦南县卫生健康局。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应往届医学高校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2、要求专业对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桦南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
3.咨询电话: 0454-6230956
(二)报名材料
1、所需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2、学信网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并提供人才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市场出具的流动人员存档证明。
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项目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省项目办出具认证材料;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需提供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与就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时未提供所需认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所致后果由报考人自负。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7月16日到桦南县人社局415室(0454-6221531)领取准考证。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1、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两部分:专业科目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70%,公共科目3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予录用。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首先确定应聘者考试顺序。抽取考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试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满分100分,以答辩的形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试题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准备5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考生思考和评委提问时间)。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医学专业技能应用及理论联系实际能力(50分),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10分),综合判断分析能力(20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10分),人际沟通形象气质(10分)。面试考官由七人组成,纪检部门派员监督。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综合能力面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成绩的平均值,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对于考生在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招聘岗位基本素养等情形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经考核组长确认无误生效后当场公布分数,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面试测试成绩表》中签字。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格线不予录用。
3、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项目生服务期截止日期按2019年7月1日(含当日)计算。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不含加分)优先录用,仍然并列加测面试一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考试总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位递补。考核合格人员允许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由人社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应聘者自付。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电话:0454-6221531。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桦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出具原单位同意其调(流)动的书面意见。
七、待遇和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事业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包含试用期),五年内调离桦南县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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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