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在集中推荐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现面向市区范围内公开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社区老党员、退休干部、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人士,身份不限。
二、选聘数量:6名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本人自愿,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原则上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四)关心热爱养老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
(五)有时间且有能力参与正常的监督工作,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
四、社会监督员职责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不发放工资报酬。
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二)反映社会和公众对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工作;
(四)提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隐患的线索;
(五)定期征集并反馈社会舆论和公众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诉求;
(六)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养老服务相关活动;
(七)监督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认真填写《黑河市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黑河市民政网下载或直接到市民政局616室领取;报名时需携带《黑河市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底版,到市民政局616室报名,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4号,
联系人:孙玉珂、苏英军,
电话:0456-8220906。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7月12日。
凡自主报名的人士,市民政局会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告知您是否入选,并在人员名单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为3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
黑河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