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桃山区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桃组联发〔2019〕1号)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工作任务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生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2人、中医1人、B超1人,共4人。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招聘单位为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卫健部门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按照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实行公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师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在整个招聘工作未结束前,当有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时,可顺延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当报名人员人数不足招聘专业数量,可放宽为临床医学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3.近3年参加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9年7月8日-10日)
招聘信息在桃山区政府网站和公众号今日桃山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2019年7月11日—12日)
报名由桃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报名地点:桃山区政府215室
报名咨询电话:0464-8369103
(三)资格审查(2019年7月15—7月16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组织,区组织、卫健、纪委监委部门参加。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1.报考人员携带《七台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打印)。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 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4份)由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2019年7月17—7月19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沟通、协调市人才库随机抽取面试考官进行面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务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考察(2019年7月22—7月24日)
按照事权划分,由区组织、人社、卫健等部门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2019年7月25—7月26日)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卫健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公示(2019年8月5—8月13日)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桃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汇总上报(2019年8月14日)
将招聘人员名单上报到市卫健委备案。
(九)聘用(2019年8月15日)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人员工资。按照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专科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市、区级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分级负担,补助期限3年。
(三)人员管理。
1.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
2.具有中医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取得中医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中医专业的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
3.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
4.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景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空编的情况下,可纳入编制管理,没有空编情况下,可和同类岗位编制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5.聘用人员户籍管理。按照七卫联发〔2019〕8号文件精神,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