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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名大学生因“校园贷”成为被告,却只有一名大学生自己出庭应诉,更多的大学生不肯应诉,被判归还本金、违约金等……近年以来,某区法院高新法庭审结了多起校园贷系列案,大学生的消极应诉让人担忧。”。(《南国早报》)
而在已经审结的411件系列案中,411名大学生因“校园贷”成为被告,却只有一名大学生出庭应诉,其余大学生由父母或代理人帮出庭应诉。
部分涉事大学生甚至认为,这些校园贷属于“套路贷”,本身违法,所以借贷之后也无需偿还,即使被起诉,只要不应诉,也就不会被处罚。部分大学生的“法盲”程度和诚信意识让我们为之深深忧虑。
【命题预测】
某地部分大学生因“校园贷”成为法庭上的被告,但却只有一名大学生自己出庭应诉,偿还本金。部分大学生甚至认为校园贷就是“套路贷”,本身违法,所以无需偿还,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校园贷”指的是应对部分学生消费需求而应运而生的一种金融借贷活动,是很多青年学生人生的第一笔贷款,因审核方便,放款迅速在学生群体间高速发展。校园贷自身恶意催讨,“套路贷”,“砍头息”的一些非法违规新闻屡见报端,一些大学生长期违约甚至恶意借贷骗贷的新闻也频繁出现。
部分大学生的这种不诚信的意识,可能严重影响到他们的人格成长,这种漠视规则,漠视法律的行为也会为他们今后步入社会埋下严重的隐患。其次一旦他们因为贷款违约受到惩处,必然会影响他们的个人诚信档案,使他们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而对于社会来说,这样的类似行为一旦频繁出现,也会导致社会的责任履行成本大幅上升。
其主要原因一是在于部分校园贷在广告推广宣传的过程中,无意或刻意隐瞒了大学生的还贷责任和违约处罚,使得大学生产生了一定错误认识。其二是因为部分学校疏于对大学生日常生活和参与金融活动的关心与引导,使得此类案件高度集中,成片发展。其三是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不强,诚信观念缺乏,甚至存在恶意侵占的想法,使得他们逃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而想要真正治理改善这一现状,还是需要多方合力。金融主管部门因尽快完善对于大学生金融产品和金融企业的监管,规范他们的行业自律行为,促成企业制定成体系的风险管控和服务告知流程。司法部门和学校应汇聚合力,教育和惩处并重,打消部分大学生的侥幸心理,进一步做好法律知识教育,真正起到警示挽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