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隶属于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大庆市、区行政管理范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15人。
二、报名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选调人员第一学历为统招大专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且无行政职级;
5.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1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404室),联系电话:6295818 13936756495。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大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登陆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文字材料等)。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审查。
(二)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对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分析研判、执行落实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编制信息、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廉洁自律等。
2.体检。通过组织考核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或其他岗位调剂。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或其他岗位调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调入人员的原职务、职级不予保留。
3.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附件:
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