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人民政府研究室 信访局遴选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14日,领取准考证:2019年8月16日8:30-17:00,笔试日期拟定于2019年8月17日,遴选4人,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人民政府研究室 信访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决定联合面向黑龙江省开展2019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附表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省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专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或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14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遴选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0803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
齐齐哈尔市信访局 遴选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6311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
3.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遴选单位的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附表2和附表3);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7)若报考人员为放宽条件者,还需提供本单位证明的文字综合工作经历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确认
遴选单位分别对各自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员对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遴选单位的报名人数与各自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8:30-17:00,到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08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齐齐哈尔市信访局联合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考生所报考的遴选单位分别排序。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日期拟定于2019年8月17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单位各自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日期拟定于2019年8月18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遴选单位分别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遴选单位各自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各自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会、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遴选单位分别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监督、咨询电话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05,监督举报邮箱:zszfbjcz@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0803,13946290750。
齐齐哈尔市信访局遴选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20,监督举报邮箱:LZQ6179956@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6311,1370482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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