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2019-09-12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黑龙江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 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技师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层次,经市政府批准,牡丹江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科学、实用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应聘者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思想政治教师、语文教师、体育教师岗位,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同等条件下,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年龄35(含)周岁(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并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回避制度
  按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聘用后,纳入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3张近期1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等与招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现场报名时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网站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牡丹江技师学院(兴平路288号)B104室;
  (2)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务费:90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分值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数方式。
  3、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知应会的国家大政方针、宪法、法律、基本政治素质和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
  (2)笔试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报备案核准部门同意,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1)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每名考生备课20分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按备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的顺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合成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拟进入考核与体检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公示。
  (一)考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牡丹江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者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考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8033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803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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