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招聘14个岗位公告(第一批)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5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招聘14个岗位公告(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食科院”)实际需要,经食科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食科院简介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是经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由黑龙江省大豆技术开发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纺织工业研究所合并组建(挂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子),隶属于东北农业大学。
食科院内部机构10个:办公室、科研管理部、战略研究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大豆加工技术研究中心、乳品加工技术研究中心、食品加工设备研究中心、食品标准及检测中心、人才培养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绿色食品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新设备研发与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乳与乳制品、大豆与大豆制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研究工作;承担乳与乳制品、大豆与大豆制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相关标准制订工作;承担绿色食品科学研究及应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食科院现有职工162人,正式编制119人 、聘用人员43人。其中高级职称56人,中级职称37人,初级职称1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9人。共享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千人计划”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1人(2019)、“万人计划”4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科技部中青年领军人才1人、龙江科技人才1人、省教育厅青年创新人才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黑龙江省教学名师1人、黑龙江省首届“六个一批”青年理论人才1人、黑龙江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1人。食科院占地面积197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276.47平方米。主办期刊《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大豆科技》,《中国乳品工业》为国家级核心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食科院现有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2个国家级产业联盟,1个国际乳品联合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2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部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4个国家、部级公益职能研究机构,2个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示范平台。多年以来通过平台承担重大课题,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在乳品行业及大豆产业领域具有领军地位及话语权。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新时期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本着立足龙江、特色强院、多业并举,创新驱动的宗旨,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顺应食品产业发展趋势,利用黑龙江省特有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通过承担一批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整合现有食品科技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应用技术。为推动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向“安全、健康、时尚、娱乐”方向转变发展,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形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发挥作用。
2019年,食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解决人员短缺、年龄结构偏大、高端人才短缺、聘任制人员队伍不稳等问题,进一步调整人才队伍结构,强化人才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中“人”这一最重要的因素作用和活力,促进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竭诚欢迎各方贤才前来应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上级管理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岗招聘、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计划
2019年下半年食科院招聘岗位14个,详见《2019年下半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品行、高尚的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需符合岗位学历要求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科院各相关院所,具有海外留学经历(2年以上)的优先。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高层次人才可一人一议)。
(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为食科院正式职工,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职工待遇。
六、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网、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公布《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2019年下半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登陆以上网站查看信息。
同时将报名材料(简历、确认材料电子版)和《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邮件“岗位名称+岗位序号+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ljssky@126.com参与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5日。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食科院将提前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无异议后,进入考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确认提供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几点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或密切相关。
(3)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七、笔试与面试
硕士研究生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仅招收博士学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公开招聘考试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二)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排序)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小组讨论、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由食科院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办法,面试考官的组成方式以及监督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五)公开招聘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分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或折算合成)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食科院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
(一)由食科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心理健康测试作为体检项目同时进行。由东北农业大学或食科院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
(三)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食科院可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食科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东北农业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决定聘用的,按照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几点说明
(一)食科院根据应聘情况组织公开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可与我院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联系。
(二)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食科院不予录用。
(三)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食科院不予录用。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细则其他情形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 87199092(人事劳资科杨老师、刁老师)
(0451) 55190332(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窦老师)
监督电话:(0451) 82553098(杨老师)
单位网址:http:// www.chinadairy.net/cc/index.asp
电子邮件:hljssky@126.com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1路2727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