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21人公告

2019-11-12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2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21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现发布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省承担党员领导干部、优秀青年干部、国家公务员及理论宣传骨干培训任务的最高学府。
  学校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学校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党建研究中心)、领导科学(省领导科学研究所)、社会与文化、公共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决策咨询部(省情研究中心)、学术交流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现有教职工349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4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MPA)。3个研究基地:分别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研究基地、党建研究基地和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学校主办的理论刊物《理论探讨》、《行政论坛》,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招聘类别
招聘专业
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方式
博士
政治学
3
教研部门
教师岗位
 
 校刊编辑
岗位
教学岗位以试讲+答辩为主
 
编辑岗位以笔试加答辩为主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中共党史党建
3
公共管理
3
经济学
3
社会学
3
法学
3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外观缺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一般要求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最高学历与上一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年龄要求40(含)周岁以下,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省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给予安家费7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取得科研课题立项后兑现),正常享受博士津贴每月300元(博士后可在原有300元津贴基础上,再增加300元)。
  (三)引进人员录用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限内发生违约,按签订的《服务协议书》约定条款办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校(院)2019年度招聘博士工作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按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2.网络报名:请在“黑龙江省委党校(http://www.hljswdx.org.cn/)”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后,将报名表、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以及著作)扫描后发送到邮箱:5594610@qq.com
  3.注意事项:(1)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2)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考核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专业考核
  1.教研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为试讲加答辩。
  2.教研岗位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如试讲得分较低,并经专家评委合议,认为其不适合党校应聘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
  3.校刊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加答辩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四)考核确认材料
  考核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二号楼235室)。
  考核确认材料:(1)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省委党校2019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考核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成绩公示
  专业考核结束后,将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及名次。
  (六)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等情况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合格者,将对其本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招聘人选
  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 编: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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