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青少年宫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9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青少年宫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青少年宫事业发展,实现青少年宫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市青少年宫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青少年宫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环路100号,青少年宫一楼办公室。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晶 0452—2917675
5.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宫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需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同意报考”处签字盖章);
(2)报名表所填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所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限在有效期内)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4张。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要根据省项目生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上述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11月30日到青少年宫(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环路100号)一楼办公室自行领取。联系电话:0452—2917675,联系人:张晶。
笔试内容主要为政策理论知识、教育学专业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试讲分值占80%,才艺展示分值占20%)。
试讲即现场模拟上课,考生根据给出的授课主题自行设计教学内容并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设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每名考生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长为10分钟。
才艺展示包括识谱试唱、键盘演奏、舞蹈展示、简笔画四项内容,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其中一项进行展示(场地和相关器材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采取两轮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号,并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六、考核和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审核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选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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