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2019-11-1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2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市委政法委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专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12办公室(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联系电话:2791612。
  3.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2019年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正反面打印的《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1份(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7)若报考人员为放宽年龄者,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本人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和2篇本人独立完成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综合性文稿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确认
  市委政法委按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11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1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日期拟定于2019年11月3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
  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日期拟定于2019年12月1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报考人员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市委政法委派出两名以上干部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与报考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政法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政法委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监督、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1612
  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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