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牡丹江西安区人民政府部分区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参照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教程复习,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牡丹江西安区人民政府部分区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部分
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促进西安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经牡丹江市西安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部分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9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7人: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西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人、西安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1人、西安区党群服务中心4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人:西安区温春镇中心卫生院2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相关事宜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
(一)牡丹江市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mdj.gov.cn/
(二)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
网址:http://www.mdjrcgz.gov.cn/
(三)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mdjxa.gov.cn/
(四)报名网站
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mdj/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工作技能;
5.年龄35(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辞退、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义务兵未复员的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
6.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和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网站及方式:考生可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mdj/进入报名系统,浏览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及结果: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同步开展,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向牡丹江市西安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仲裁,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报考比例导致取消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网上报名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23日。
复审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后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3--5899725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90元,不受理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19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6.申请笔试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对在本次笔试考试中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可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7日到现场确认,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能按时到现场提供相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现场确认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后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3--5899725
7.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所有证件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文件;
②考生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违纪作弊的,则取消考试资格,一律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④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⑤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并及时通知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⑥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1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
1.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科目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照二级目录下所需专业分类命题)。
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①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选应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②现场资格确认。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网站)。对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则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③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和体检阶段。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和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生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采取个别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经考核或体检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述程序办法,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招聘岗位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站及牡丹江市西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招聘、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试费用
按照《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标准收费,每名考生收取考试收费90元,收费后直接上缴西安区财政专户。
六、纪律与监督
1.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专业设置参考《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指导目录》。
本方案由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3-5899725
监督举报电话:0453-5899020
监督举报邮箱:xaqjwdfs@163.com
到访举报、信件邮寄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新立街18号西安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