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记协新闻培训中心招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时间:即日起至4月3日止,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中国记协新闻培训中心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新闻培训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新闻界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新闻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党的新闻事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团结引领广大新闻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重要职责。中国记协新闻培训中心是中国记协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中国记协机关内外网的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统筹;承担中国记协官方网站中国记协网(三项学习教育专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公共账号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承担全国三项学习教育办公室委托培训事项;代表中国记协与各新闻网站开展业务合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是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五)思想道德品质好,身心健康,团队合作意识强。
(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国记协新闻培训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4月3日止。
2.报名所需材料:《中国记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3.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邮箱:zgjxrsc407@sina.com。邮件标题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记协网站公布。
(三)考试与考察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将通过中国记协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排序,以3: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4.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5.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记协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010-61002997
监督电话:010-61002885
本公告由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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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
2020年3月3日